
這是一個以各機關公文做為證據的案件,證據顯示:
國家法律原可以讓王老先生留在妻子身旁安享晚年 ,但國防部推諉卸責,不願正面回應退輔會之公文,加上總統府對人民權益
漠不關心,特偵組之偵辦亦嫌草率。我國以法律規範變相逼迫王志東先生回台,以致發生不幸。
因此他們違反了聯合國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、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(The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
against Torture and Other Cruel,Inhuman or Degrading Treatment or Punishment),使台灣政府蒙羞。
面對臺灣政府最大的權力操控集團,家屬只能請求全世界民眾與國家共同審判本案,懇請大家能發出聲音,
明確表達您的判決,萬分感謝大家的幫忙。
家屬代表:王吉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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